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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2021年07月01日      关注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做好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领域与范围

(一)申报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要聚焦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着力推出高水平的原创成果,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二)全省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分支学科,包括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史、教育发展战略、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心理、德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育信息技术、比较教育、体育卫生美育、民族教育。填写申报材料时,要依照《申请·评审书》中列出的14个分支学科填写相应学科。

(三)鼓励边缘交叉学科研究,但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与教育学科高度相关,并按照“靠近优先”原则,从14个分支学科中选择一种填报。

(四)本年度课题申报范围只受理教育学科的研究课题,非教育学科研究课题不在申报范围。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重点课题设立研究题目(附件1),申报重点课题,其名称须与公布的研究题目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研究题目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均不设研究题目,由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实际,自拟题目申报。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课题申请人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条件的,须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三)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具备条件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四)青年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课题申请人仅限申请一项本年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规划课题的申请;组内成员最多参与两项本年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申请人组建课题研究团队时,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方可申报,否则视为违规。

(六)承担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尚未结题的,不得申请本年度任何类别课题。

(七)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陕西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设立的课题,不得以同类或相似课题申报本年度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研究周期

重点课题原则上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五、申请方式

本年度课题采取先网络申请、后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一)填写申报书。申请人先自行下载填写《申请·评审书》(附件2)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电子版。

(二)网络申报。课题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 陕西教科研网” (网址:http://jky.sneducloud.com/)点击“省规划办”,进入“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登陆或注册用户(新用户注册时,账户类别请选择“课题账户”)。完善个人资料后,点击“申报录入”按钮,选择“规划课题”,并按提示要求,将形成定稿的《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内容复制在网络申报材料中。网络申报材料一旦提交,将不能再退回更改。网络材料集中填报时间为:2021年8月15日0时至8月26日24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填报。

(三)网络申报审核。对于申请人提交的网络申报材料,科研处进行资格审核,再由省规划办进行审核。

网络申报材料审核时间为:9月2日至9月23日。

9月2日至9月6日   科研处网络审核。

9月7日至9月23日  省规划办进行网络审核。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中如果出现申报者、主要参加者及所在单位等信息,也不予通过网络审核,同样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

(四)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经网络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课题进行三天时间的网络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的申报课题进入评审阶段。本年度课题坚持“公平、公正、宁缺毋滥、质量第一、学术规范”的评审原则,以网络评审、会议评审两种匿名评审方式进行,具体评审工作委托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

(五)报送带水印的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人的网络申报材料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方可打印带水印的《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通过审核的项目申请人请于10月10日前将审核合格带水印的纸质版《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原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6份及《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交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纸质版材料均用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无需加装封皮。

(六)缴纳评审费用。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鼓励社会资金通过捐赠、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教育科研工作”等精神,通过资格审核的每项课题需缴纳评审费200元。

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课题申请人集中在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25日缴纳课题评审费。费用可将现金交至省教科院财务室,或转账、汇款至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财务部门,并将汇款凭证打印为纸质版,装订在纸质《申请·评审书》的最后一页。逾期未缴纳课题评审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户  名: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账  户:3700021609088318083

开户行:工行西安小寨支行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财务联系电话:029-85370508

请在汇款事项中务必注明“2021年规划课题评审费”字样,并简要写明课题申请人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手机)等相关重要信息。

联系人:谢蕊        联系电话:0915-3261932

科研处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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